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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
正式國名:加拿大
/ Canada
首都:渥太華
/ City of Ottawa /
最大城市為多倫多
(Toronto)
位置:北美洲北方,連通大西洋與太平洋
面積:9,984,670
平方公里
(居世界第二位),其中陸地
9,093,507平方公里,淡水覆蓋面積
891,163
平方公里
人口:約33,500,000
人
氣候:面積遼闊
氣候多樣
語言:英語、法語
宗教:天主教
45%、基督教
35%
貨幣:加拿大元
/ Canadian Dollar (CAD) / dollar canadien (法)
($ / C$)
紙幣:100、50、20、10、5,硬幣:2
(Tooney)、1
(Looney)、0.25
(Quarter)、0.10
(Dime)、0.05
(Nickel)、0.01
(Penny)
插頭:110
V,和美國、台灣、日本的插頭形狀相同
電話國碼:+1
加拿大概述:
加拿大是個多元化民族的國家,來自世界上各個國家的人們在這裡和睦相處,社會治安良好,加拿大還允許多重國籍,與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有互免簽證協議,所以一旦你成為加拿大公民即可自由來往於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若想轉移美國發展也是輕而易舉的。
加拿大氣候:
幅員廣闊的加拿大,除了北部較寒冷外,其他地區均四季分明。西部受太平洋氣候影響,氣候宜人。中部地區冬夏溫差較大及較乾燥。東部地區夏天氣溫比西部稍微高,而冬天則較寒冷。
加拿大教育:
很多新移民在變成永久居民後,對子女的教育問題非常關注。在加拿大,教育的職責屬於各省政府,每一省分制定自己的中、小學教育系統,尤其是移民學生,其註冊規定英文程度等都有不同的規定。
加拿大交通:
新移民於報到半年內,可持原本國駕照駕車,租車或購車均可;各大都市都有便利的公共運輸交通,可購買或至圖書館索取路線圖、時間表。
加拿大居住:
看屋中意後提出購買意願書,列明欲購價格、交屋日期與其他條款,經買賣雙方同意後簽字並繳定金合約生效;買方找律師或代書擬簽購買合約辦理過戶,交屋日將尾款、稅金繳給承辦律師或代書後,依合約清點交屋。買方房屋經紀有義務提供本區房價成交記錄,建議承購價格,並負責與賣方商議條款、價格,監督合約執行,協助交屋清點;賣方經紀則負責賣方利益、協商與提供資料。
(1) 聯邦技術 (2) 聯邦投資 (3) 魁北克投資 (4) 省提名計劃 (5) 留學後移民
申請人資格:
1.
申請人的工作必須是在加拿大職業局公佈的職業分類表(N.O.C.)範圍內。符合台灣之職業申請類別有:級別O:管理職責
/
級別A:一些要求大學學歷的職業
/
級別B:一些要求專科或特別證照的職業
2.
工作經驗: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移民申請之前十年內,至少有一年相關工作經驗。
3.
遞件分數:需達到通過分數67分。(請注意:加拿大移民局將不定期修改遞件分數)
4.
定居資金:申請時必須提出財力證明,此定居資金必須是申請人所持有,不能是借貸來的。若隨身攜帶的定居資金超過加幣$1萬元,必須在報到時向移民局報備。
評分方式:
申請人的通過分數需達67分:
A.
學歷(最高25分):
高中以上
B.
語言能力(最高16分):
英文IELTS
和/或
法文
TEF
C.
工作經驗(最高21分):
至少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D.
年齡(最高10分):
介於21至49歲
E.
加拿大聘用書(最高10分):
經加拿大人力資源局HRSDC核准的雇主聘用書(Job
offer)
F.
適應力加分(最高10分):
配偶教育程度
/
加拿大學歷
/
加拿大工作經驗
/
加拿大親屬包含父母親,曾祖父母,阿姨,叔叔,兄弟姐妹,姪女(外甥女),姪兒(外甥),小孩,外孫(外孫女)
申請人資格:
1.
須年滿18歲以上
2.
具有合格的商業經驗
3.
經過努力打拼合法累積至少$160萬加幣的個人淨資產(申請人及其配偶可合併計算)
4.
證明已完成$40萬加幣之移民基金全額投資方式,或採取$800,000加幣之貸款投資方式,為期五年
5.
經投資移民之評分表評估後,取得35分
*
商業經驗的定義:
指申請人自遞出移民申請件的前5年內,至少具有2年以下其中一項的商業管理經驗。
(i)
成功的經營、掌控、及管理過某一合格事業體,並擁有該事業之部份股權;或
(ii)
在任何一個事業體擔任高階主管(經理、主任、科長等職務),並管理至少5名全職員工
*
合格事業體的定義:
依照所持有的股份比,必須符合4項中的2項。申請人及其配偶合格事業所持的股份:
a.全職員工數:
2人
b.年營業額:
加幣$
50萬
c.年度淨利:
加幣$
5萬
d.
淨資產:
加幣$
12萬5仟
申請人資格:
1.
須年滿18歲以上
2.
成功的經營、掌控、及管理一個合法且有獲利的企業或非營利部門或機構;
3.
申請前5年內,至少須有2年以上的管理經驗,申請人的管理經驗係指擁有該企業的人事、財務、決策之權力
4.
經過努力打拼證明以合法方式累積至少加幣$160萬以上的個人(可含配偶)淨資產(近六個月內的捐贈不可計算在內)
5.
須證明已完成加幣$40萬之全額投資方式,在魁北克省政府所認可的移民基金、或採取加幣$80萬之貸款投資方式,投資期間為五年
6.
經投資移民之評分表評估後,取得40分
加拿大-魁北克協議簽訂於1991年,容許魁省自訂其移民規章。加拿大移民局也分別在1996年與曼尼托巴省(Manitoba),1998年與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及薩斯克徹溫省(Saskatchewan),2001年與愛德華王子島(Prince
Edward Island)、新伯倫瑞克省(New
Brunswick)及育空地區(Yukon
Territory),2002年與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簽訂協議。根據此協議,省及領地可自行甄選對其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之申請人。
對於想移民加拿大的人士,省提名計畫可以讓您快速圓夢。省提名方案是加拿大政府與各省份之間的協議。此方案目的在於吸引有願意投資於該省的企業,以達成特定的社會經濟及勞工市場需要。
(i)
曼尼托巴省(Manitoba)提名畢業生類別:
國際學生的優先審核方案是為給予已在曼省有強烈連繫(比如家人或朋友在曼省)的畢業生,想要在曼省生活,工作並想建立未來職業生涯。
申請人資格:
1.
畢業於大學的教育課程,在曼尼托巴省的教育機構此課程至少為一學年的課程
2.
從加拿大移民局取得一張畢業生開放工作許可證(效期3年),申請人在必須在剛完成學位或課程要求後的90天之內申請工作許可證。
3.
取得曼省的正式工作聘書,此聘書須為全職、長期,並與申請人所就讀的領域相關;以及,
4.
申請人必須為曼省的雇主工作,並且已開始工作了6個月以上。
(ii)
加拿境內大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自2008年9月17日起,某些短期外國工作者以及學生們將可開始以“加拿大經歷類別CEC”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您是臨時海外工作人員,或是在加拿大畢業的海外學生,您往往可成功的轉換短期簽證成為永久居留身份。
申請人資格:
加拿大畢業生
1.
具備加拿大工作經驗的學士、副學士、專科生的畢業生
2.
完成至少兩學年(16個月)的學業
3.
須具累積至少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其工作經驗需列在NOC內的管理技術0類,或專業技術A類,或技術B類的職業中
4.
英文/法文語言能力符合職業技術標準
在加拿大短期工作的外國人
1.
須具累積至少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其工作經驗需列在NOC內的管理技術0類,或專業技術A類,或技術B類的職業中
2.
英文/法文語言能力適合職業的技術標準
申請人最低要求:
1.
打算居在魁北克省的外部。
2.
短期外國工作者至少有2年加拿大技術類的全職工作經驗;或者,畢業於加拿大中學的畢業生至少有1年的加拿大技術類的全職工作經驗
3.
已經獲得加拿大適合的工作或就學批准
1.
加拿大移民局在
更新日期:
10-03 |